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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来自基督徒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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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不仅是新约的首卷,也在新约中占首要地位。旧约末卷玛拉基书预告弥赛亚及其先锋的来临,新约首卷则记他们二人到临的应验,所以马太福音是旧约的续集,是新旧约的桥梁,亦是新约四福音书后各书卷的引言。新约学者Arthur Robertson 博士谓:「作为两约之间的桥梁,最主要的因素乃是将新旧两约的属灵需要串连起来,马太在此方面的表现异常成功,他藉着耶稣的家谱将全书的主题连到旧约的应许去。他亦将耶稣的工作带到旧约的预言去,故全书直引旧约共53次,间引76次。旧约39卷书中作者引用了26卷,而耶稣亦亲口引用旧约凡89次之多。」

作者

  

反对马太为作者的论证

  1. 书的本身没有提及作者是谁(9:9;10:3内虽有提及作者 之名字,却不能就此证实之)。
  2. 书之标题「马太之福音」是125A.D.后的抄本才有,故是后人所附加的,亦不能以此证明作者是马太。
  3. 初期教父〔如帕皮亚(135A.D.), 爱任纽(185A.D.),潘提诺(195A.D.),奥利根(200A.D.)〕所说的马太福音是指一本用亚兰文写成的书卷,非新约的希腊文马太福音。
  4. 若马太是耶稣事迹的「目击证人」,他不会在其福音书内「抄袭」马可福音的资料。
  5. 如马太是其福音书的作者,他的描述应比马可福音更生动活泼,事实却非如此。
  6. 马太的神学思潮,文学词藻与书的结构格式皆反映第一世纪后期的气氛,故这福音书不可能是马太著述的。
  7. 马太被视为作者全因他与帕皮亚提及的「圣言录」有关,后来的教会遂借用马太的「使徒名气」给与此福音书一点使徒权威。

  

以马太为作者的论据

  1. 对上文的反论,不少学者有如下的回答:
    • 初期教父所说新约的马太福音虽是指那本用亚兰文译成的书卷,但他们亦没有否认马太是作者。
    • 书之标题在第二世纪的初期早已盛行,可见本书是使徒时代的作品。这虽不能证实马太是作者,至少能将此书之作者放在使徒时代。
    • 中说马太之福音书以马可的为蓝图,此亦可证明马太是作者。
    • 书之文学是主动、活泼或感人在乎作者的性格,文学造诣及各种修养培育而成,这与马太是否作者似乎脱节。而且,在主的十二门徒中,马太是最具文才的一位。他博深的学养使他的福音书的文学体裁别具风格,而马可福音则根据彼得之口传而记录下来,彼得的门徒中行动最激烈的,他的口述必栩栩如绘,马可因此也被感染。
    • 书内之神学与文学在使徒时代早已盛传,尤在有学识的犹太拉比著作中可见(如保罗这样的人材)。此外,马太的职业训练与自身的背景足使他胜任愉快撰著其书。
    • 若马太福音需使徒马太的「大名」才令人对之奉正典,那么马可及路加两福音书岂非要改名?

此外,支持马太为作者的论据有下列各点:

外证方面

古抄本的证据

  所有初期古抄本的标题均冠以「此乃马太之福音」等字(如Aleph,B,D),这些标题字样鉴定约在125A.D.前附加上的。穆利妥拉碎本(Muratori Fragment)亦引证此福音是马太的手笔,连抄本激烈派首领的马吉安(Marcion)虽一面猛烈评击四福音的内容,然而对马太是作者却没质疑。

初期教父的著作

  早期教父的著作(主要的有波利甲的信件(110A.D.),黑马的《相似录》(115A.D.);伊革拿修的《致七教会书卷》(117A.D.),《十二使徒遗训》(120A.D.);帕皮亚的《回忆录》(125A.D.);《巴拿巴书信》(130A.D.);游斯丁的护教信札(150A.D.);爱任纽的《反异端论集》(185A.D.);奥利根《马太福音注释》(200A.D.);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录》(325A.D.);其他的如哥林多的丢尼修;希格士乌(Hegesippus);安提阿的提阿非罗;雅典的Athenagoras等人之著作)皆以马太为其福音书的作者。

内证方面

书内的暗示

  9:9及10:3说明马太是犹太人,因此能解释书内极浓厚的「犹太气味」,而在十二门徒中,马太是最具此「风格」的。此外,书内具有甚多没有译出之亚兰文俚语(如5:22的「拉加」,「魔利」;27:6的「库」字)或没有解释之犹太人风俗(如15:2的「洗手」(可7:3-4则有解释);23:5的「遂子」)及其他只有犹太人才会关注的重点〔如1:1-17的「家谱」; 弥赛亚的名号「如『大卫之子』」;「禁食与祷告」(6:16-18);「守安息日的诫命」(12:1-24;24:20);圣殿的献祭(5:23-24);圣殿的税项目(17:24-27)等不赘,这些皆显出书之作者乃一文学渊博的犹太人。

引用旧约的方法

  马太引用旧约的方法足以显出他是位文学与神学两者极其出色的犹太学者。他是迦百农人,属希律安提帕辖管之地,那处希腊文化鼎盛,故马太之希伯来文及希腊文异常精湛,在引用旧约经文时他运用自如。此特殊之技巧在主之众门徒之中,马太当之无愧。

马太的职业

  马太是一名税吏,故他在数字与细微的事情上尤其关注(E.J.Goodspeed甚至谓,耶稣看准马太这些条件,才呼召他为门徒,使他能日后记录下来自己的生平),这些特征满布书中字里行间,如书内神迹或讲道的组别格调,家谱的世代,女性的名字等。新约学者R.H.Gundry博士谓,马太为税吏的训练在其选择及编排方面显露无遗(如17:24-27;18:23-35;20:1-16;26:15;27:3-10;28:11-15),他更可能是「门徒团契」内的「秘书」(甚至有些学者认为13:52的「文士」就是作者暗示自己),至于13:52的文士是否马太则与马太是本福音的作者与否无关。   

著作日期

对观福音有关

  有关马太福音书成日期,学者意见纷纭,主因与对观福音之研究息息相关,但一般保守派学者均一致公认,马太或马可之福音书皆在70A.D.前写成的(其他学派泰半以80-105A.D.为著书日期)。不少学者认为,马可福音对观福音中首卷著成的,随之乃路加福音,最后才是马太,但此论说与绝大多数古抄本(如西乃山本;梵蒂岗本;贝沙本;华盛顿本等不赘)及初期教父的见解有别。据查究,初期教父如爱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奥古斯丁,优西比乌及穆利妥拉正典等,均一致接受马太福音为首卷著成的。英国神学家R.T.France 谓,所有初期的教父(除特土良一人外)均一致公认马太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先完成的,这立场至改革时代依然一样,尤在十八世纪时德国学者人才辈出,力倡此说,其中佼佼者有Grotius, Wetstein, Greswell, Fritzche, Meyer, De Wette 等,但在J.J.Griesbach (1745-1812)的笔下,马太福音为首卷奠定了根基。

  近年来,世界各国学者纷纷著书立论,力主马可福音为首卷,其中人才辈出,诸如D.F.Strauss (1835); C.H. Weisse(1838); H.J. Holtzmann(1863); F.H. Woods (1886); P. Wernle (1899); B.H. Streeter (1924); B.W. Bacon (1930); G. Bornkamm(1948); V. Taylor (1952); H. Schonfield (1955); W. Barclay (1968); M.G. Goulder (1974)等。但在反方面,维护与支持马太为首的也大不乏人,其中以F.C. Baur (及其杜平根学派之同僚);T.Zahn; A. Schlatter; A. Hilgenfeld; F.C. Burkitt (1906); D.J. Chapman (1926); R.C.H. Lenski (1943); B.C. Butler (1951); W.R. Farmer (1964); M. Black (1967);D.Wenham (1972);B.F.Meyer (1974);J.B.Orchard (1976); H.H. Stoldt (1980) 等为最,而 W.R. Farmer 的十六点精辟分析与总结这极复杂的对观福音问题,为马太福音的首位性奠定了无懈可击的基础,他的杰作极富参考价值。

与教会传统有关

  最早引用马太福音的算是《十二使徒遗训》(七至十四章)(约100A.D.)(J.A.T.Robinson却定此书日期为50-70年)),故著书日期决不能在100A.D.之后。此外,安提阿教父伊格拿修之《致士每拿人书》(110-115A.D.), 黑马的《牧人书》(110-125A.D.)及《巴拿巴书信》(70-132A.D.)等皆提及马太福音,这样书成的最后日期不难确定。

  据古教父爱任纽的记载(Adv.Haer.,iii.1.1):马太用希伯来语为他的同胞写成一本福音书,那时彼得与保罗正在罗马建立教会,他们二人离开后(「离开」二字的原文亦可意指「死亡」),马可遂随彼得的遗训,将其口传有关主之生平事迹记录下来,是为马可福音。由此观之,马可福音著成的日期必在65-67A.D.年间,马太比他的定位更早。再且,路加福音必在使徒行传前(62-63A.D.)著成,而提前5:18(约在62A.D.写成)曾引用路10:7,故路加福音必在50年代末期著成,时约58A.D.。再且,路加福音倚靠马太福音的蓝本,已是学者们一致公认的定论,因此马太福音必在第一世纪中叶便大功告成,时约50-55A.D.。

其他意见

  固然亦有不少学人认为马太福音是70A.D.后之作品,主因有三:(1)书内多记回想圣城被毁的事迹(如22:7;21:41;27:25);(2)书内充斥评击犹太教的文字(如5:20;7:29;8:12;17:17;23:1-39),那是指约在85A.D.时发生的事,因那时基督徒正受犹太人逼害;(3)书内提及「会堂」时常用「他们的会堂」这字句(如4:23; 9:35; 10:17; 12:19; 13:54),表示犹太会堂已成为城毁后的陈迹。

  这些论据疑点太多,不足成立,其中(1)他们将耶稣正解旧约的实意误解了,其实耶稣并非反对犹太教,只是矫正他们对旧约的曲解;(2)他们将耶稣有关圣城焚毁的预言改为历史,此点正是辨答的关键(这正是英国学者D.Guthrie不能接受的地方,所以他将本书日期定为80-100A.D.),若耶稣所说的是预言,马太福音著成日期必在70A.D.之前;(3)若这本书是在70A.D.之后才写就,那么如R.T. France言,17:24-27之税款缴交的记载便全无意义;23:2-3内对文士的态度,与会堂敌对教会的七八十年代之情况便完全相违(如加玛列二世于80A.D.对教会宣告「咒诅」(anathema))。

本书结构

  • 弥赛亚王的降生和家谱(一)
  • 弥赛亚王的早年事迹(二)
  • 弥赛亚传道工作的准备和职事的展开(三~四)
  • 天国的宪章(五~七)
  • 弥赛亚施行大能的奇迹和恩典并众人的反应(八1~九34)
  • 弥赛亚王差派往以色列的门徒(九35~一○42)
  • 敌对和拒绝的人愈来愈多(一一~一二)
  • 王宣称以色列的拒绝会带来一个过渡形式的国(一三)
  • 弥赛亚不厌烦施恩,却遭到多不胜数的敌视(一四1~一六12)
  • 主预备他的门徒(一六13~一七27)
  • 王指教门徒(一八~二○)
  • 王的献上和遭拒(二一~二三)
  • 王在橄榄山的讲论(二四~二五)
  • 王的受难和死亡(二六~二七)
  • 王的得胜(二八)

本书的历史背景

  马太(意「神的礼物」)又名利未(意「联合」)(可2:14),可能是迦百农人,是亚勒腓的儿子(因此有说他是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为兄弟),原是犹太人最恨恶的税吏,归主后成为有力的见证人,常向他的税吏朋友作见证(参太11:19;路17:34;15:1)。

  当耶路撒冷教会建立后,使徒便成为信仰的权威,有关主生平的问题,使徒可以供给「官式」的答案。但教会开始受逼迫时(徒5:17-18),使徒便开始注意一些事情:(1)若教会被迫关门,或使徒统被囚,一般信徒如何才获得「官方」的教训代表他们的权威?(2)若使徒分散各处,或遭遇死亡,有何方法代替他们的「口」?尤因三个燃眉之急;司提反殉道(徒7:60)及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除使徒外,各人均四散了(徒8:1)并希律安提帕一世于44A.D.残害教会之毒辣手段(徒12:1),连使徒彼得也隐居他处(徒12:18);这一切更催逼教会面对目前的急需,如何为教会留下一些有关耶稣基督生平之「官方」记录,于是马太便受托「承办」此任务,马太福音遂应运而生(这虽是一个假设的历史重建,然而除马太福音外,其他三福音皆不配合此历史背景),因此马太福音便成为地上第一所教会之首本有关主生平之官方记录。马太的对象是犹太人,在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后完成此书是为最理想之时地。这福音书遂成为初期众教会间最流行之「教牧手册」(如Stendahl所言)。

本书的神学

马太福音的神学主题异常丰富,多采多姿,主要范围有下列各项:

天国论

  马太福音的天国论是全新约中含量最丰富的一卷。「天国」一词曾出现六十次之多(马可少于二十次),是全圣经之冠。「天国」(basileia (GK); malkuth (HEB))这字含有双重意义,一指「领域」(REALM),即「国土」;另指「王权」(RULE),即「国权」。这两方面的含义正是旧约的神学核心,神在人心中掌王权,亦在选民的国土上掌王权。然而神在选民地土上施王权之首一条件乃是属灵的要求,悔改与重生,即神要在人心内先掌王权,否则神的王权便不能在国土上实施出来。此双重之天国观念在马太福音书内反复出现,亦是作者多次强调的。施洗约翰及基督的宣告:「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3:2;4:17)正显出「天国先在人心,国权才能在地上实施出来」的要求,故这是「先有RULE才有REALM」的天国真理。

  这「先RULE后REALM」的步骤,在马太福音内逐点发挥。作者先以基督的「登山宝训」(5-7章)宣告成为天国子民该有的义行(5:20),此乃全段「宝训」的核心,亦是RULE方面的重点;作者再以基督的神迹证实他有建立国度的权能(8-9章),这是RULE 及REALM双方面的重点;最后基督差遣十二门徒到处传扬天国的福音(10章), 于是神选民便要负起接受或拒受的责任,可是国家领袖竟视基督建国的权能为鬼王别西卜的能力而成(12:24),这亵渎圣灵之罪,主认为今生来生皆不得赦免(12:32),于是拒绝天国的毒素便潜伏在选民中,天国建立的时刻不能在拒绝主的人中完成(此点在耶稣数个著名的比喻中清楚的说明(如凶恶园户的比喻(21:33-45);娶亲宴席的比喻(22:1-14)),故天国之REALM部分遂不能完成,然面RULE的部分在大多信者心中成为事实,「天国在人心」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早在亚当时代已有出现,在历史上虽经历不少阻拦,神的王权勇往直前,丝毫不受影响,这真理今在主的教导中再次得以证实,是为「天国的奥秘」(13:1-50)。换言之,天国非只是选民特殊的恩惠,亦是外邦人的恩典;他们虽称为「天国的儿女」,但「从东到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8:11),这亦回应旧约多处的预言(如赛60:3,10;诗72:11,17),是以天国藉着选民彰显神的王权,这应许全部的应验(RULE REALM)只能留待将来(19:28-29;25:1-30),只是神的选民却要经历灾难审判的苦痛(21:44;22:7;23:38;24:1-28),才能享受天国建立的福分。

  天国由「近了」(eggiken)(3:2)至「临到」(ephthasen)(12:28)至「降临在他的国里」(16:28;19:28;20:21;23:38;25:31;26:29)至「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然后末期才来到」(heksei)(24:14)这些阶段正是马太福音的主旨,作者成功地辩证,天国为何不能在主降世那段日子内完成之,但天国终有完成 的一日。

基督论

  耶稣是神的弥赛亚(基督)是书中主题的一重要项目。弥赛亚是王的后裔,在耶稣的家谱内清楚证实(1:1-17),他的诞生是史前无例的,由圣灵感孕,由童贞女生下来(1:18-25),这双重神迹足以指出耶稣基督是神迹中的神迹,举世无匹。他亦称为「犹太人的王」(27:11,29,37,42),因他降生之目的是为要将神的王权,透藉神的选民国,伸张掌管全地之王权,由之成就拯救世人的伟工(1:18-25)。他是神的爱子,是神所喜悦的(3:17;17:5)。他又称为「神的儿子」(14:33;26:63;27:40,43),此点连魔鬼及众鬼也承认(4:3,6;8:29);此外,他是永生神的儿子(16:16),「那将要来的」(16:2),「大卫的儿子」(1:1;9:27;12:23;15:22;20:30-31),「人子」(17:22;20:18;26:22;26:64)等。除「耶稣」一词特指出弥赛亚的人性外,其他的名字皆是弥赛亚的别名,尤强调他的神性,连「人子」这词亦源自但以理书7:13-14,论及神在其儿子身上所得享的荣耀,犹太传统(如以诺书46:2-4;48:2;以斯拉二书13:3,12,25,51等)认为「人子」乃弥赛亚的别号。

教会论

  在四福音中,只马太福音记有「教会」这字(共两次16:18;18:17),但教会的观念在这福音书内虽只算是雏形,但若要探讨教会的始因,那非要倚助马太福音不可。  「教会」是一个属灵的团体,由属神的人组成,与「天国在人心」的真理相同,但教会的预告乃在以色列选民国决绝性(decisive)(以国家领袖作代表)弃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后,故这宣告的时刻是重要的。若只照马太福音所言,(保罗在这方面从神得着补充的启示),教会乃是神的新选民,将要承以色列人民所失败的使命,是以教会可称为「新以色列」(参罗9:6;加3:7,29),如新约神学家G.E. Ladd谓:教会是以色列的延续。神因为以色列人的失职,以致他在万民中选召「新的立约人」,成为弥赛亚国度里的首批见证人,直至国度建立之日(D.A.Carson称之为「末世团契的历史先锋」)。因这亦是当时的「新立约团契」,故主也给他们一些共同生活时该共守的规则(18:15-18)。

律法

马太福音描述耶稣基督是律法的完全者(5:17-18),在接受约翰的水礼时,主自己宣布「要尽诸般的义」(3:19);在治好长大麻风病者后,主吩咐他献祭给神(8:4);在责备法利赛人时,主以先知书的话教训他们(9:13;12:7;引自何6:6);甚至在宣告文士及法利赛人的灾祸时,主亦尊称他们为「律法的师傅」(23:1-2);他常矫正犹太人滥用及误解律法(5:22,28,34,39,44);这一切皆显明基督是极力维护律法;但另一方面,他似常不遵守律法(如著名的「安息日事件」,12:1-12),但这正显出基督俱备神独有的权能,能参透神订定律法的旨意,如R.T. France所言)。无论在那方面看主的生平,他从没一次抵解神的律法

救恩论

  符类福音的救恩论,往不及其他书卷的救恩观那么清楚,但资料不算缺乏。在马太福音内,基督的降生是为了拯救罪人,故名耶稣(1:21)。他一生与罪人为友(11:19),他自称「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9:13)。他的工作主要是传道和治病(4:23),传道是宣告他的身分和使命,治病是证实他所言的确凿的。据马太的了解,疾病是由罪来(8:17),而耶稣的工作正是为此点,于是作才特选一些事迹印证这论据(如9:1-8,18-22,27-29;15:21-28,29-31),只是他正确地指出,病得医治,罪蒙赦免,全因信心之故(8:8,10;9:28;15:28)。

末世论

  马太福音的末世内容非常丰富,在主祷文内(6:9-13);在天国奥秘的比喻内(13:1-40);在与财主论永生的事件内(19:23-30);在橄榄山论谈内(24-25章)尤最,其中一项重要的末世神学主题乃是天国论,因天国是现在的,也是将来的(正如永生般)。在施洗约翰及耶稣的讲道内,天国的「今」(3:2;4:17;6:33;12:28)及「将」(6:10;8:11;13:43;16:28;19:28;20:21;21:43;23:39;25:31;26:29)不难寻觅,而天国在人间(回应6:10的祷言)就是基督再回地上之时(10:23;13:41;16:28;19:28;20:21;23:39;24:30;25:31;26:64),只是在基督重回地上前,以色列选民国必经历一场灾难(21:38;24:6-22),这是因为他们杀戮过度,血流成河之故,他们之罪尤以杀害神的儿子为最(21:33-41;22:1-7;23:30-46),神必追讨他们的罪,直至他们受了审判才结束,可见神是轻慢不得的(参加6:7)。

  在基督复临的前奏,「以利亚是否仍要再来」这问题是犹太人常寻问的一个问题(17:10)。但主的回答对信的人是清楚的,对怀疑派者却困惑得很(11:10-14;17:11-13)。基督再回来后,他要设立其宝座于选民之间,在他们中执掌王权(19:28;20:21;24:31)并审判万民(13:30,41-42,47-50;25:31-32),那时忠心的信徒必发光如旭日(13:43),享受「主人的快乐」(25:21,23)。

参见

阅读圣经

圣经>> 马太福音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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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