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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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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吟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神存在的真实性
第二章 《圣经》是神默示的
第三章 谁是真神
第四章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
第五章 现代科学与基督教信仰
第六章 创造论与进化论
第七章 进入永生
附录 迢迢真理路

目录

第四章 耶稣基督复活的证据

谈到信仰,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通常认为,科学家的信仰立足于观察和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而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信仰则源于人的主观臆念,因而是不可靠的。我过去也这样认为,所以对基督教不屑一顾。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基督教信仰有别于其他宗教的根本点在于,基督徒的信仰是建立在客观事实上的真实信仰。这一客观事实就是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历史事实。

耶稣基督的复活是一个历史事实,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十五14, 19)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出他是神的儿子,要拯救一切相信他的人。如基督死后乃不能复活,那么信他的人哪里还有永生的盼望呢?可见,耶稣基督的复活确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和核心。对这样一件在两千年前发生的重大事情,我们怎样鉴别其真伪呢?

对一般人而言,“历史性”意即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即使是一件空前绝后、令人费解的事。但许多历史学家则认为,只有在我们的时空及因果关系中发生的事,才能称之为“历史性事件”,因而把死里复活这类事件排除于“历史”的范畴之外。有趣的是,新约《圣经》中关于耶稣复活的记载,完全符合这些史学家的要求。福音书完全没有描述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实际过程,更未尝试去探讨其中所包含的生理或其它因素,他们所记载的全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即符合我们时空观和因果关系的事),就是耶稣被安葬后的第三日,尸体不见了,以及那些看见耶稣显现的人的种种经历。我很赞同一些学者的看法,即,耶稣复活的过程及意义是神学的范畴,而耶稣复活这一件事本身却属于历史的范畴,可以用考察一般历史史事的方法加以考察。 比如,我们虽未目睹辛亥革命,但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事实,及许多当事人的回忆录及史学家的考证,我们确信1911年中国发生了这场伟大革命。现在,让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即事实本身的证据、历史的考证、《圣经》的预言、事件对后世的影响等几个方面来考察耶稣复活的证据。

一、事件本身的证据

事件本身的证据包括尸体不见了、耶稣复活后的多次显现和门徒的改变三个方面,现在逐一加以讨论。

尸体不见了

耶稣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气绝后,他的门徒向罗马巡抚彼拉多求情,取下耶稣的遗体裹好后,安葬在耶稣的门徒约瑟新凿好的一个石墓里。墓由可滚动的巨石封好后,由一队兵士看守,第三日(即周日)几个妇女来到耶稣墓地时,发现封墓的石头已被挪开,裹尸布完好地留在原处,但耶稣的尸体不见了,仅是一座空墓。对耶稣的尸体不见了这一事实,耶稣的门徒与反对耶稣的人没有分歧,但尸体到哪里去了呢?近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但归纳起来不外这几种看法:耶稣的门徒偷走了尸体。犹太人或罗马人偷走了尸体。妇女们看错了坟墓;耶稣在十字架上没有死、安葬后醒过来逃走了;耶稣从死里复活了。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当几位目睹耶稣复活的守墓士兵进城把经过告诉犹太祭司长后,“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他的门徒来,把他偷走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有我们劝他,保你们无事。’兵上受了银钱,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直到今日。”(太二十八11~15)门徒偷走尸体、制造耶稣复活的神话这一说法最具蛊惑力。但只要冷静分析,此说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此说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守墓的兵丁若醒着,绝不会让门徒把尸体偷走;若兵丁们都睡了,他们怎么知道是门徒把尸体偷走了呢?

第二,门徒不具备勇气和能力。耶稣的门徒虽追随耶稣三年之久,耶稣也一再告诉他们他死后第三日要复活,但门徒们似乎仍不明白。所以当耶稣被抓后,门徒即四处逃散。耶稣钉十字架时,门徒中仅约翰在场。耶稣被安葬后,门徒们失去了依靠,悲痛、胆颤,闭门不敢出屋,各人准备重操旧业,赖以为生。在这种状况下,门徒没有勇气冒着与全副武装的士兵正面冲突的危险去偷尸体:即使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并巧妙地避开了兵士的视线,进入了坟墓,他们也绝无那种从容,细心地把裹尸布层层解开、放好,然后只把尸体偷走。

第三,门徒没有偷尸体的动机。若真是门徒偷走尸体。捏造复活的谎言,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欺骗了。门徒们也当是千古罪人。但耶稣的门徒(卖主的犹大除外)都是正直、诚实、品德高尚的人,决不至出此下策。许多正统的犹太教徒,他们虽不赞同基督徒的信仰,但均不同意门徒盗尸的说法。他们认为耶稣门徒的品格清高,不可能作出这种卑鄙的事来。 退一步说,如果真是门徒偷了尸体,造了谎言,他们的动机又何在呢?谎言背后总隐藏着一己或一个小集团的私利,或名或利。但门徒盗尸无任何私利可图,相反他们宣扬主耶稣的复活得到的只是讥笑、谩骂、殴打、入狱和处死。耶稣的门徒中,除约翰外,全部为主殉了道。历史上,为了自己的信仰赴汤蹈火、笑对屠刀的可歌可泣的事例不胜枚举。但为自己捏造的谎言、明白无误的虚假信仰去受苦、受死,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所以,门徒偷走尸体一说,既不符合门徒的主、客观条件,又与情、理相悖。

怀疑罗马人偷走了尸体是缺乏理由的。当时巴勒斯坦在罗马人统治之下,犹太人一直盼望旧约《圣经》中预言的弥赛亚(救主)早日来到,以便领导他们反抗罗马政府,重新独立。如果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就是弥赛亚,这将加速该地区的动荡,这是罗马政府所顾虑的。因此,罗马人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决不会假造耶稣复活的骗局。至于说是犹太人偷了尸体,则更不合理了。当时担任祭司职务的撒都该人和充当文士的法利赛人虽熟读旧约《圣经》,但他们拒绝承认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那位弥赛亚,进而以亵渎神的罪名迫使罗马巡抚彼拉多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也深恐耶稣是弥赛亚,因为他们无法担当钉死耶稣的重罪。

所以,在耶稣被钉死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尸体偷走了,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罢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太二十七62~65)可见,反对耶稣的犹太人唯恐使他的门徒把尸体偷走,而绝无自己把尸体藏起来,助长耶稣复活的神话之理。即使他们一时打错了主意,将耶稣的尸体收藏起来了;当门徒四处宣传耶稣从死里复活时,他们可以立即把尸体拿出来,一举打垮门徒的宣称。但事实上,当门徒宣耶稣复活时,你们除了满心愤怒、恐惧、对门徒们诉诸武力外,一筹莫展。当权者的沉默成了复活的见证,与门徒的见证一样有力。

有人猜想,妇女们发现空墓时,是否是她们找错了坟地?尽管第三日早是妇女去看耶稣的墓时,可能是黎明时分(约十四1;太二十八1;路二十四1),但找错坟地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至少有两名妇女亲眼看见约瑟和尼哥底母安放耶稣身体的情形(可十五47;路二十三55),她们甚至“对着坟墓坐着,”(太二十七61)看见安葬的全过程,所以不易错认坟墓。即使妇女认错了,不可能门徒和法利赛人全都找不到葬耶稣的墓。更主要的是,耶稣并非被葬在公墓中,而是在约瑟的私人墓地,约瑟当然不可能认错。(太二十七57~60)

再一种企图解释空墓的成因的是所谓“耶稣昏蹶论”,即认为耶稣在十字架上只是昏蹶过去但被误认为死了,于是在空基中得以喘息而醒过来逃走了。这种理论现已基本为人所废。因为一切早期的资料都强调耶稣已死。直到十八世纪法国的理性主义者范德瑞尼(Venturini)才提出这个理论,要用理性可以接受的方法来解释耶稣复活的伟大神迹。但此理论经不起查调和推敲。

持此种观点的人,对十字架酷刑的极其残忍性缺乏了解。即使在最乐观的情况下,被钉的人也难还生,何况耶稣的死是由罗马士兵、百夫长、约瑟等检查后所公认的。一个罗马士兵在耶稣肋旁扎了一刀后,就有血和水流出来。最怕耶稣复活的精明的犹太人也对耶稣的死肯定无疑,只是担心他的门徒盗尸而已。退一步说,假若耶稣被从十架放下来后没有死,只是昏蹶过去,怎么可能想象他不吃不喝,在冰冷的石墓中躺一天两夜(身上紧紧地被布裹住,还有百十斤香料)后,竟可能奇迹般地醒过来,推开封墓的巨石、躲过兵土的严密防守而逃脱了?如果这一切真地都发生了,耶稣也只是在死亡线上残喘而已,按理也应远走他乡暂时隐蔽才是,为何反而多次显现(下面要谈到),而让门徒四处去宣扬他的复活呢?他这样做不仅有悖常理,而且与他无瑕疵的品格(见第三章)是格格不入的。耶稣是世上唯一一位无罪的人,他绝不会撒谎、欺骗。

再说,这样一位从昏蹶中醒过来、衰弱不堪的人怎能给门徒那样大的激励以至为宣告主的复活而不惜殉道呢?这种解释这样不合情理,以至不相信耶稣复活的怀疑论者史特劳斯(David Friedrich Strauss))也不敢苟同:“一个从坟墓里偷溜出来的半死之人,又弱又病,需要药物的治疗,需要包扎伤口,需要力量与休息,却还能让他的门徒觉得他已经胜过死亡与坟墓,使他们觉得他是赐生命的主,使他的门徒凭着这样的印象进入世界,达成他所托付他们的任务,这是不可能的事。在这种情况下苏醒过来的耶稣,只会削弱他们对他的印象,最多只能为他自己带来一片哀悼声,但绝不可能将他们的悲伤转变为狂热,将他们对他的尊敬提升到敬拜的地步。”很多人都难以相信十八世纪的理性主义者竟会用昏蹶这种理论来解释耶稣的复活。

上述人们所提出的各种对耶稣尸体不见了的解释都站不住脚,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耶稣确是战胜了死亡,从死里复活了。有人会想,用这种排除法,从尸体不见了推论耶稣的复活不十分准确,可靠。这种考虑有一定道理,因为人们也许不能列举出尸体不见了的所有可能性。但我们也不应该忽视,以上列举出的关于尸体不见了的各种可能性是人们两千年来所能推测出的,较能成立的几种可能性。所以,用这种排除法论证耶稣的复活何仍有很重的份量。另外出还须指出,尸体不见了只是耶稣复活的证据之一;耶稣复活还有一系列的证据。综合考虑这些证据,才不会落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试探之中。

耶稣复活后的显现

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复活后的四十天内显现了十次,后来又在大光中向扫罗(即保罗)显现一次,一共十一次。有时是向个人显现(如抹大拉的马利亚、彼得、雅各),有时向一小群人显现(如以马忤斯路上的二人,十一位使徒等)最多一次是同时向五百多人显现。耶稣的显现有两个特点。一是耶稣可以随时随地地显现,出现和消失都相当突然和神秘,已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另一特点是,复活的耶稣绝对不是一个灵魂而已,他常在光天化日下显示自己,并参与日常生活(如旅行、用餐、捕鱼等)。他能同门徒们一起吃东西,又可邀请心中疑狐的多马伸手去摸他手上及肋旁的伤痕。这些表明复活后的耶稣不再是象一般人的血肉之体,乃是一个再不会朽坏的灵体。这个灵体不仅是个灵或魂而已,而是有灵、有体的实体。虽然人有限的头脑无法了解耶稣复活的实际过程,也不能测透复活后的耶稣的身体的特质,但耶稣殉难后的多次显现,是耶稣复活的直接证据。 有人曾试图用幻觉来解释耶稣的显现,认为人们看到的耶稣只是一个非真实存在的幻影而已。这种解释是缺乏生理学和心理学的依据的。

首先,人产生幻觉是变态心理所致,需要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比如,一位在战争中失去独子的母亲,常常思念自己的儿子,伤心落泪。当她坐在儿子的卧室里或昔日与他共餐的厨房里,触景生情,思虑过度,有可能产生看见儿子的幻觉。但耶稣的门徒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虽然他们跟随耶稣三年,但对主耶稣的认识、了解却仍相当不够和肤浅。虽然主耶稣曾一再告诉他们,他受难后第三日必将复活,但他们仍无法理解和相信。在耶稣被抓后,门旋即四处逃散。耶稣受难后,门徒个个惊恐、害怕,情绪低沉,有的甚至重操旧业,下河捕鱼。不用说他们没有切切盼望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心态,即使当妇女们告诉他们耶稣复活后,他们却是不信,以为是胡言。当主亲自在他们中间显现时,他们却惊慌害怕,以为所见的是魂,以致主耶稣责备他们不信,心里刚硬。门徒们的这种心态,很难产生看见耶稣的幻觉。从客观环境看,耶稣不仅在门徒藏身的那间小楼上显现,而且在各种时间、场合向不同人显现,有时在屋里,有时在路上,在湖边,在山上,有时在清晨,有时在上午、在下午。此等显现的各种环境不能用幻觉来解释。

第二,幻觉往往是个人和主观的,但看见耶稣显现的不仅是一、两个人,有时是一群人,最多一次是五百多人同时看见。虽然也曾有多人同时经历相同幻觉的事例(如我从前看过一篇关于一群在野外露营的人在夜里同时发生梦游的报导),但这些人往往在精神生活及肉体状况上同时经历一种变态的亢奋状态,如过度紧张、恐惧的情绪等。但同时看见耶稣显现的人的身体状况、情绪、性格都不相同,多数人无变态心理,他们同时看见复活的耶稣,无法用幻觉来解释。

第三,与幻觉完全不同的是,复活的耶稣的显现均非惊鸿一瞥就消失了。门徒们不但看见耶稣,而且在不同场合中与他有过长时间的交谈。最后,耶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以内频频向人们显现,但四十天以后,耶稣的显现突然停止了(只有一次在大马色的路上再次显现给扫罗看)这也很难用幻觉来解释。因此,人们看见的不是幻影,而是复活耶稣的实体。

门徒改变了

读新约《圣经》时,人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四福音书中灵性迟钝的门徒们,因耶稣的受难而陷绝望之中;但一翻开<使徒行传>,门徒们一扫怯懦、颓废之气,充满了信心、勇气和爱心,拼死为耶稣基督做见证。门徒突然地焕然一新,原因是五旬节圣灵的降临和浇灌。但圣灵的降临正是耶稣复活、升天的结果。耶稣的复活释放出伟大的道德和属灵的力量。门徒的改变可视为耶稣复活最伟大的见证。

在十二门徒中为首的西门彼得性格十分鲜明。他心直口快、热情冲动,但又常常显出软弱、愚顽。他深爱耶稣并对耶稣有超然的认识,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他将要受害时,彼得马上出面阻拦,完全体贴肉体,不明白基督降世的目的。耶稣快被捉时,彼得在客西马尼园和其他门徒一样沉睡,让主耶稣独自祷告;当犹太人来捉耶稣时,他又冒失地拔刀削掉一来者的耳朵,不能体会主的旨意。耶稣被捉前,特别警告他要坚固信心,但彼得自恃刚强,以为即便众人都跌倒,他却永不跌倒。耶稣被捉后,多数门徒们都跑散了,但彼得却远远尾随,想看个究竟。不想被人认出门徒身分。为了保全自己,在慌乱之中,他三次当众矢口否认是耶稣的门徒。当他第三次否认主后,鸡就叫了,他立即想起主耶稣事前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的话,于是痛哭悔改。(太二十六34)这样一介莽夫,在主耶稣复活显现后,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五旬节后在耶城放胆证道,一次使三千人悔改、信主。他满有属灵的力量和智慧,奉主的名能叫死人复活、瘸子行走,能识破虚假,审判罪人。最后彼得为主殉道,相传他在罗马被倒钉十架,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与主同钉十字架。

耶稣另外一个门徒叫多马。《圣经》中记录了他的三次发言,都显出疑惑、不信。第一次是马大、马利亚的弟弟拉撒路死后,耶稣要让拉撒路复活,叫门徒一起到耶路撒冷附近的拉撒路所在的村子里去。当时,耶城的犹太人正准备杀害耶稣,门徒们有些顾虑,但多马则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约十一1~16)第二次是在最后的晚餐上,主耶稣对门徒说,我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儿去。多马则说:“我们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约十四5)第三次是,耶稣复活的当天晚上,在门徒所住地方向门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场。事后十位门徒同作见证,多马仍不相信耶稣的复活,并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二十25)多马的多疑心态可见一斑。过了八日,耶稣再次向门徒见现,当时多马也在场。主耶稣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手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在看透他的心思意念的复活的耶稣面前彻底地降服了。虔诚地呼叫说:“我的主,我的神。”从此以后,多马再没有疑惑过,勇敢、坚定地传扬福音。传说他后来到里海一带传道,遍及阿富汗、印度,寻找失丧的犹太人,领他们归主。现在印度仍有历史悠久的多马教会。相传他最后在东印度为主殉道。

雅各也为马利亚所生,从血缘或肉身讲,他是耶稣的亲弟弟。耶稣受难以前,雅各并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耶稣复活后曾向雅各显现一次。这使雅各由疑惑到确信,做了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后来以身殉道,被石头打死。使徒保罗原名扫罗,曾竭力残害基督徒。一次去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在大光中向他显现,质问扫罗为什么要逼迫他。扫罗的眼瞎了三天,也不吃,也不喝,恳切祷告,彻底悔改、归主,大有能力地为耶稣作见证,成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伟大使徒。在新约《圣经》中,保罗的书信占使徒书信的三分之二,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基督徒。如今每天有千万人读他写的书,引用他不朽的名句。保罗两次被监禁在罗马狱中,最后亦为主殉道。

门徒们的改变是耶稣复活的极强有力的证据。前面已谈到,门徒们(除卖主的犹大外)个个品德高尚,不会编造耶稣复活的谎言。编造谎言者总有搜取名利的个人动机。但门徒宣扬耶稣的复活所面对的是惨害和死亡。事实上,忠于耶稣的十一个门徒中,除约翰一人活到上百岁,在拔摩岛上见到异象,写成《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启示录》的作者一般认为是使徒约翰)外,其余十位全部为传扬主耶稣的复活、劝人悔改信主而殉道。他们能如此勇敢地牺牲自己,必定是得到了耶稣复活、以大能显明他是神的儿子的确据。古往今来,很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尽管他们的信仰有正确、谬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但是,当他们在临死时,肯定毫不怀疑自己为之捐躯的信仰是神圣、高尚、真实的。还未见过任何人为自己编造的、或明明知道虚假的一种信仰去受死的。何况,纸包不住火,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的。但耶稣复活之事,两千年来无人可以推翻(下面还要讨论)。

查理·寇尔森( Charles Colson)1968年至 1973年任美国总统尼克松的特别顾问,被称为尼克松的刀斧手,后因水门事件入狱。在狱中悔改信主。出狱后创办了监狱团契,专门向狱中的犯人传福音,并著有《重生》、《爱主你的上帝》、《当代基督教与政治)等书,内涵丰富、深刻,可读性很高,是我喜爱的作者之一。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根据他的回忆,水门事件刚被揭露出来时,尼克松本人和他的智囊团并不在意。但尼克松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把最忠于他的十名亲信召在一起,统一口径,企图把事情掩盖过去。当时,全国人声鼎沸,他们受到很大的压力,但绝无生命危险。 为了保全自己,“立功赎罪”,他们都纷纷背叛其主。从尼克松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订立攻守同盟到亲信们到检查官处全盘托出,前后不过三个星期!寇尔森说:“水门事件叫我看见,以谎言为本的密谋很快便会被揭穿,不论行骗的人是多么有权、有势、有头脑。……然而,基督的门徒,一批无权无势的软弱小卒,竟然能够坚定不移见证他们亲眼看见基督从死里复活,最后甚至以身殉道在所不辞。除非基督的复活确有其事才有可能,否则为一个谎言作一点暂时的牺牲已经绝无仅有,更妄论捐躯了。”

二、历史考证

当事人的见证

耶稣复活的史实最详尽地被记录在<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四卷福音书中。马太和约翰是耶稣的亲自选召的十二个门徒中的两位。路加是一位医生,但与使徒保罗的关系极为密切;马可则长期追随使徒彼得。在第二章里我们已详细论证过整本新、旧约《圣经》的历史性、可靠性和无误性。所以,四福音书是当事人见证的最重要文献。 福音书中关于空墓的记录,虽在细节上有些差异或冲突,但基本情节却是彼此相符的。这说明福音书的作者被耶稣复活这件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件所深深震撼和激励。他们集中注意力在复活的基本事实上,而不是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即使今天,对一件在公开场合中发生的事件,如车祸、银行被劫等,目击者的笔录都很难互相一致。四福音书中的这些小差异说明作者并没有刻意去统一每一个细节。相反,如果这四部独立著作的描述完全一致,那才令人生疑呢?

福音书描述耶稣复活的笔触是非常朴实无华的,他们忠实地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毫无夸张、喧染。第二世纪曾出现一卷《彼得福音》(Gospel of Peter),谈到在耶稣复活时,天上有大声音,有天使下降,封墓石自己挪开,一个会说话的十字架跟着头高达云霄的耶稣走出坟墓等等。四福音书中却完全没有这种编造的宗教传奇色彩,显得更为真切。可亲、可信。另外,四福音书一致地记载说,是妇女们首先看到了空墓。在当时,妇女的见证在犹太律法上是不被接受的,没有人会相信。连门徒们最初也拒绝相信妇女的见证,认为是胡言乱语。所以,尽管妇女首先见证空墓于传扬耶稣复活不利,但福音书中仍如此记载。唯一的理由只能是,事实原本如此,四福音书的作者们完全忠于事实。

除福音书外,新约《圣经》中的<使徒行传>中详尽地记录了复活后的耶稣在大光中向保罗显现,使保罗悔改认主的始末。使徒保罗本人则在(哥林多前书)中为主耶稣的复活提出强有力的见证。此卷书是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期间写给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哥林多城的教会的,成书期间约在公元五十五年。如果主耶稣是在公元30年左右受难的话,保罗写此信时,距耶稣的受难、复活仅20多年之久。他在信中写道:“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如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个使徒看;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十五3~8)保罗在见证复活的主显现时,特别提到耶稣曾在加利利一次显给五百多弟兄看;而且在他写这书信时,五百多弟兄中的多半还健在。这是何等有力的见证!如果保罗在此信中所谈稍有不实,早就被人揭露了,此信不可能留传至今,脍炙人口。试想,如果有人公开发表文章编造说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去世的某知名人物死后又复活了,他的文章一定会受到猛烈的抨击和令人嗤之以鼻。〈哥林多前书〉被收入新约《圣经》正典,至今广为人们所颂读、喜爱,是见证耶稣复活的巍然挺立的历史丰碑。

史学家的记载

在第三章讨论耶稣的历史真实性时我们谈到,尽管非基督徒史学家留下的记载不多,但仅有的记载是十分肯定、可靠的。关于耶稣复活的史料亦是如此。一个犹太人在罗马的边陲省分巴勒斯坦被钉死,在罗马新闻界是微不足道的,恐怕连见报的资格都没有。直到几百年后,当基督教如火如荼地席卷全世界时,文学家才猛然惊醒、回首。所以,除了当事人的见证外,史学家关于复活的记录不多,但已有的记载却相当确凿。

著名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在《犹太古史》记载道,“耶稣是一位聪明人,假如我们能称他是人,……这个人是弥赛亚,第三天他活过来,显现给许多人看。这件事以及许多其他的奇事都说明圣先知所提到有关他的事都是准确的。” 他勒(Thallus)是生于撒玛利亚的史学家,是外邦人中最早提到基督的,其作品多在主后50年左右写成。可惜已失传,只能从他人的作品中窥测一、二。公元221对年左右,基督徒作家犹非利加纳斯( Julias Africanu s)在评论他勒的作品时说:“他勒在其所著的史书第三卷中,把耶稣受难时,遍地都黑了的情况解释为日蚀,照我看来似乎不合理。”这个评论是十分中肯和重要的。第一,耶稣受难正值犹太人的逾越节当天或除夕。犹太人的历法也是一年有12个月,象中国的农历一样,是依月圆月缺计算的,叫阴历。阴历以月亮绕、地球转一圈为一个月,月亮绕地球转 12次便为一年。阳历则以地球绕太阳转一次为一年。阴历一年与阳历一年差11天,须用闰月来补足。世界通用的公历是阳历。有资料认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期间可能用阳历,但离开埃及后,便改用阴历。出埃及那一个月定为正月(相当于阳历三、四月),逾越节在正月14日。那天晚上,是一年的第一个圆月之夜(这是犹太人的宗教历法)。

此外,他们还有一种方便农作、以宗教历的第七月(相当于阳历的九、十月)为正月的民事历法。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圣经》启导本第 178页的“以色列人古代宗教。民事历、节期与阳历对照表”)。圆月时,地球应位于太阳和月亮之间并在太阳与月亮的连线上,故我们可以看到反光的全月。日食的发生是因为月亮恰好位于太阳和地球之间、并在前两者的连线上,此时月亮是以背光面对着地球,我们看不到月亮(所谓“新月期”)。当月亮开始通往太阳时,我们就看到太阳出现一个弧形的缺,象是被咬了一口,当月亮全部遮住太阳射到我们眼中的光线时,就是日全食。耶稣受难时正逢满月之日,把他断气时遍地变黑归结于日食是不符合天文学常识的。

其次,福音书中详细记载了耶稣受难时遍地变黑之事,“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于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的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路二十三44~46;另见太二十七45~50;可十五33~41)从犹非利加纳斯的这一段评论可以看出,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黑暗降临大地之事在当时是家喻户晓的,以致不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必须要想方设法用自然现象来解释黑暗发生的原因,企图抹掉这一神迹。不信者的这种解释虽与科学知识相悖,但却成了耶稣受难、从死里复活的史实的极佳注脚。

三、《圣经》预言的应验

耶稣降世为人,传讲天国道理、受死和复活这一事件,是神预订的救赎计划。在《圣经》中,神借着众先知多次晓喻人们。据学者估计,仅预表耶稣基督的死,旧约《圣经》至少提到333次,新约提到175次以上。主耶稣自己也多次对门徒说,他将在耶路撒冷受难、并第三日复活。除了诗篇第二十二篇外,对主耶稣将遭受的苦难述写得最详细的是以赛亚书五二13~五三12节这段预言。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Evidence That Demands a Verdict)列举出旧约中论及主耶稣之被卖、受审、死亡及埋葬的29项预言,如“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赛五三7)“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诗二十二18)“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二十二16)“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五三12)“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赛五三12)“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二十九21)“主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日头在午间落下,使地在白昼黑暗。”(摩八9)“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诗二十二1)“又保全我一身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诗卅四22)“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赛五三9)等等。这些预言由不同的作者写成于公元前1000年到500年之间。诗篇第22篇是以色列君王大卫的诗,成于公元前 1000年左右,而<以赛亚书>则是先知以赛亚于公元前七、八世纪写成。读新约后就知道,这29项预言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完全无误地应验在耶稣一人身上。

有人认为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也许出于巧合,因为有些预言也应验在甘乃迪、马丁路德·金等人身上。的确,在其 他人身上,我们也可以找到一、两件应验的预言。但是,几十项预言全部应验在一个人身上,除耶稣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到。美国丹佛市的基督教维克多出版社(Victory Publishing Co.)曾公开“悬赏”:如果谁能在耶稣以外,在全世界古今人物中找到一个所有关于弥赛亚预言中的一半(不是全部)均已应验在其身上的,该社乐意奉送一千元美金做奖金。从概率学看,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绝非巧合。所以,至今无人能领取这份奖金。

有关主耶稣的这些预言的描写之细腻、生动、应验之准确无误简直到了令人瞪目的程度,以致于许多虔诚的基督徒也极为惊叹地说,在读这些预言时,人们几乎要以为先知以赛亚就站在十字架底下,看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因此,有人又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些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应验提出质疑。

一种看法是,耶稣及其追随着正是以旧约的预言为蓝本,刻意导演耶稣受难的剧情,以表明其预言的准确。这种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即使耶稣及其信徒们想这样做,没有罗马人、祭司、法利赛人的配合,这台戏是无法出笼的;而罗马人、犹太人决无配合之可能。再一种观点是怀疑这些预言本身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会不会有人在耶稣受难以后,按他受难的情节假冒以赛亚先知的名义写出这些“预言”呢?或者说,旧约《圣经》中的这些预言是否真的写于耶稣受难以前呢?对这一质疑,长期以来找不到有力的 反证。

在死海古卷发现前,我们拥有的最古老的旧约希伯来文手抄本——马树礼经卷( Massoretic Text)是公元后十世纪抄写的(详见第二章),因而无法肯定这些经卷中有关耶稣的预言确写成于公元之前。但死海古卷的发现把问题澄清了。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希伯来文的以赛亚书。专家们把其中的53章,(即集中预言主耶稣受难的一章)与马树礼经卷仔细对照,发现两者完全没有差别。该章的 166个字中,只有17个字是有疑问的:在这17个字中有10个字是拼法有别,对书中意思并无影响;余下7个字中,有4个字是文体的改变,如连接词的增减等;其余的3个字可并成“光”字,被加在11节中,但对全文意义亦无甚影响。死海古卷各经卷写于公元前200年至公元后68年各不等。但其中<以赛亚书>被确定写于公元前125年左右。这不仅证明从死海古卷到马树礼经卷,历经千年不左,抄经家的精确程度令人肃然起敬,而且雄辩地证明,关于主耶稣受难、复活的预言确实写于公元前而不是耶稣受难之后,是真正的预言。预言在耶稣身上的完全应验,是耶稣按上帝的计划受死、复活的强有力证据。

四、耶稣复活的历史印痕

纪念主日

在耶稣受难、复活前,犹太人及耶稣的门徒皆守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即星期六),这是神在西乃山所立的十诫之一:“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二十8~11)

以色列人历尽艰辛,出埃及,最后进入神所应许的迦南美地后,再次重申守安息日,除了重申上述诫命外,还说:“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3~15)。以色列人被掳回归后又立约守安息日,“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么圣日,带了货物或粮食来卖给我们,我们必不买。”(尼五31)

到耶稣时代,犹太人已守安息日一千多年之久。他们对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极详尽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带一枚针都是犯罪,可见犹太人对守安息日的严格和一丝不苟。但耶稣受难后,他的门徒和信他的犹太人就突然改守安息日为守主日(一周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必有一件重大事件发生了才可能改变犹太人的传统习惯。这个重大事件就是耶稣的复活,因为耶稣是在星期日复活的。人们守主日就是纪念耶稣的复活、升天。这一习俗一直持续到现在。

圣餐和洗礼

圣餐和洗礼是基督教的两项重要仪式,它们都是主耶稣亲自设立的。使徒保罗谈到圣餐的意义时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十一23~26)洗礼是耶稣复活后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时颁布的大使命。“十一个门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近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6~20)

洗礼是表征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天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3,4)如果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圣餐和洗礼就毫无意义。这两项仪式坚持近两千年,沿袭至今,正是耶稣复活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之一。

十字架的荣耀

从十一世纪欧洲基督徒数次挥师东进,要夺回被回教徒占领的圣地巴勒斯坦。这些军队以十字架命名,即有名的十字军东征。直到现在,有些国家以十字架作为国旗的标志,有名的国际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亦是以十字架命名的。十字架被高高地树立在教堂之上,甚至被人挂在胸前。若是耶稣被钉死后没有复活,十字架只意味着黑暗、死亡、悲哀。正是主耶稣的受死、复活,完成了神救赎人类的计划,耶稣极大地被荣耀,十字架才会代代相传,被人们当作荣耀、胜利和神圣的象征。

教会的兴起

基督教会的兴起是耶稣复活的直接结果。早期教会所宣扬的,主要是耶稣从死里复活。基督教不是从一套教义开始的,乃是从传扬耶稣的复活开始的。没有耶稣的复活,也就没有基督教。基督教是植根于耶稣复活这一历史事实的客观信仰,这是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根本区别。有人说,耶稣的空墓是基督教的发祥地。据说,曾有一个谣传流遍亚洲某地,宣称佛祖释迦牟尼的一根遗骨被发现了。于是这遗骨被供奉起来,并举行盛大游行,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充塞条条街道,向游行的队伍致敬。一位基督宣教士目睹那些虔诚佛教徒俯伏在地向遗骨膜拜,感慨万分地说:“如果耶稣基督有一根枯骨被发现,会怎么样呢?基督教就立刻崩溃了!”此话精辟深刻,入木三分。基督徒知道自己的主已复活了升天了,因此少有去敬拜耶稣的遗物或空墓的。不久前传说有人发现了耶稣埋葬时的裹尸布,一时成为热点,各路专家纷踏而至,作了各种精细的考查、分析,莫衷一是。我个人认为,不管那是不是耶稣的裹尸布,都无关宏旨,在历史和神学上也不会有多大意义。因为,最重要的是,我们的主从死里复活了,升天了,别的都显得微不足道了。

五、学者、专家的证词

也许有人会认为,象耶稣复活这样的事,在两千年前科学不发达时可能人们容易相信,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恐怕就没有什么人会真正相信了。事实并非如此。两千年前,保罗第一次到希腊的雅典布道,宣扬主的复活,立刻受到人们的讥笑。其实,何止是雅典人、犹太人呢,正如前面讲到的,连耶稣的门徒一开始也不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呢!今天,不仅成千上万的基督徒相信耶稣的复活,其中包括各个领域的一批杰出的科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而且,不少著名的、严谨的史学家、法学家也完全接受耶稣复活的史事。麦道卫(Josh McDowell)在《铁证待判》中,史托特( John R.W.Stott)在《真理的寻索》中列举了很多例子,现我仅引用几例。

亚诺(Thomas Arnold)教授是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的现代史教授,曾著有十三册罗马史。他在一本著作中写道:“有关我们的主耶稣其生、其死及其复活之事,我们所见之证据是十分可靠的,我们用平日决定好坏的标准,来评论这些证据的好坏。世间有成千上万的人都将这些证据仔细研究过,他们从事审查时态度慎重,如同法官面临重大的审判案件一样。我个人也曾如此做过,不为说服别人,而是为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借用研究其他时期的历史时所用的考证法,来考查、衡量耶稣的门徒及后人所写的记录。我相信在人类历史当中,没有一件史迹的每一个细节,曾象神所赐的大神迹,也就是耶稣死后由死里复活一样地,这样被一个公正的学者所彻底研究过。”

达林公爵(Lord Darling)曾任英国最高法院院长。在一次私人宴会中,当客人谈论到一本论及耶稣复活之事的著作时,他一本法官之态度,庄重地发言道:“我们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信心,比方说,要能相信耶稣的教训和他所行的神迹。但在全然相信之前,我们也当先有所怀疑。我们应对一些问题的关键重加思考,如耶稣是否就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这必须决定于他有没有复活一事上。对耶稣复活一事我们不但要有信心,也要能找出证据来印证我们的信心。这些证据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可以是直接的证据,也可以是间接的证据。我们把这些证据放在世人面前,好叫世上一切有智慧的人都能在观察之后,才很肯定地下判断说:耶稣的复活故事实在是真的。”

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尼克里(Armand Nicholi)曾在1968年著文介绍安德生博士(J.N.D.Anderson),说安氏是“国际有名的大学者尤以善用历史证据闻名”,曾任英国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所长,也是当今国际法理学权威。安氏说过,“这些证据乃是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根基,能被用来引证新约《圣经》中一切有关耶稣其人、其训的可靠性;它不但可以用来证明耶稣的死这件事实及其意义,也能证明历史上的那座坟确实是空的,使徒们确实见过耶稣复活。这种证据实在为我们行走信心旅途时,打下最稳固的一座根基。”

著名的生理学家艾伟博士(Dr.A.C.Ivy)曾任依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化学系主任、美国生理学协会会长。他的证词是:“我相信耶稣肉身复活一事,也许你们认为这是私人的事,但我却不以为耻,要让世界知道我信这事,且能用理智为自己的信仰辩护。……一百多年前许多与耶稣复活一样难解的事实,如今在我的图书馆内都有科学资料可以证明,但对耶稣的复活,我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求证,然而根据现今已有的生物学知识和历史证据来看,一个真正相信科学哲理的人,他可以怀疑耶稣肉身复活这件事,他们却无法否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若需要否认,他们则首先要能证明这件事未曾发生过。我只能说现代的生物学还不能使一个已埋过三天的尸体,重新复活起来。按照我个人研究科学的态度来衡量,若根据现今生物学的知识来否认耶稣复活一事,实在是缺乏科学态度的一种表现。”

付来明教授(Ambrose Fleming)曾被选为英国最杰出的科学家、法拉第奖章获得者,他在其著作《神迹与科学一论耶稣之复活》(Miracles and Science,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一书中肯定地指出,福音书中所记的神迹,没有一处是科学家无法接受的。他向知识分子们挑战,要求他们诚实审查,如果“……经过诚心的追寻之后,他们必能发现基督教并非建立在虚构的小说或幻觉上,也不是如彼得所说,‘随从乖巧捏造的虚言’,乃是建立在有历史根据,有事实可考的事件上,不论这些事看来多么神奇,它们实在都是在世界历史上所发生过的、最伟大的几件事迹。”

克拉克爵士(Sir Edward Clarke)在致梅克西(E.L.Macassey)牧师的信中说:“我以律师的眼光对第一个复活节早上发生的事作过深入的研究,所找出的证据十分完备。我过去在高等法院判案时,我们能根据一些比耶稣复活的证据微弱许多的证据来定案。只要看证据我们就能定案,一个诚实的见证人是不用精心雕饰或费心装饰其供词的。福音书中所提供的证据就是这类的证据。作为一个律师,我自然是无保留地相信,它们是由一群可靠的人对见到的事实所作的见证。”

葛林尼夫( Simon Green leaf, 1783-1853)曾任哈佛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在大法官史陀瑞(Joseph Story)去世后接续成为同校的荣誉教授。诺特(H.W.Knott)在美国《名人字典》(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Vol.vll,New York,1937年出版)第七卷中称,“由于史陀瑞和葛林尼夫两位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才能成为美国法律系中的佼佼者。”

葛氏从使徒们的言行及当时所面临的险恶环境来论证耶稣复活的真实性,精辟入理:“使徒们所传扬的最伟大的真理,就是耶稣已经由死里复活,唯有人在认罪、悔改,相信他后,人类才有获得救恩的希望。他们会在四处异口同声地传扬此一教义实在有些令人不可思议,因为他们当时身受逼迫,且面临人心所能面临的最大恐惧。他们的主在不久之前,被民众法庭以罪犯嫌疑处死,他们的宗教被世人认为是来推翻世界的,世间每个国家的法律均下令阻止其门徒传扬福音。全世界的领袖均起来攻击他们,世界不肯容纳他们。即使他们想以最善良、最和平的方法来传扬福音,他们仍不免要招人的蔑视、受欺压、遭毁谤;人们迫害他们,鞭打他们,将他们下在监里,施予酷刑甚至遭受惨死。但他们依然热心传扬此一信仰,面对苦难,他们却不惊慌,反倒喜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去时,却有更多持此信仰的人站出来以最大的毅力与决心继续完成未完之责。在世界的战争史中我们找不出有这种以英勇、忍耐与不死之决心编成的军队。他们经常有外来的动力向他们挑战,使他们必须重估自己信仰的根基,并需证实自己所信的真理与事实。如果耶稣不曾由死里复活,他们不可能会再确定自己所信的是真的:如果他们不能肯定这些事件,他们不会持久拥有这样的信心。如果人有办法在这件事上如此欺骗他们,世间必然也有其他的动力能使他们回转发现自己的错误。若他们所信的是错误的,却不肯返回,那么他们终生所遭遇的不但是人在外表所能承担下的最大不幸,他们的内心也要承受极大的苦闷与罪恶感。他们对未来的和平将无法再存希望,没有良心平安的见证,没有荣耀的盼望,也得不到人的尊重。在今生没有喜乐,来世也无福乐。……但使徒的行为证明他们并不是这样的。若使徒们必须隐瞒以上的种种行为,这显然与他们的本性有所不合,因为他们从生活上显出与常人无异,与我们一样,他们也被同样的动机所左右,会因同样的希望而生出活力来,会为同样的喜乐所感,也会为同样的愁苦所困。会因惧怕而心情紊乱,也会被类似的感情所骚扰:他们更与我们一样为试探、疾病所困。但他们的作为却表现出他们对人类具有深刻的了解,如果他们的见证不实,世界再没有理由要促使他们作这些虚伪的事。”

六、复活之事至今无法推翻

柯伯里(John Singleton Copley)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有名的律法权威,曾任英国首席检察司、上议院议长、剑桥大学校长,被英皇赐名为林贺思公爵(Lord Lyndhurst)。他去世后,他的亲属在一些文件中找到了他谈及自己基督教信仰的详尽记载,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清楚明白那证据是什么,有关复活的证据至今尚未被人所攻破。”信仰和反对基督教的人都知道,耶稣的复活是基督教的基石。所以,复活的真实与否,一直是双方交锋的核心所在。但耶稣复活的史实一直迄然耸立,无人能够推翻,两千年前如此,中世纪亦然,上个世纪是这样,如今仍也未变。柯伯里的话,同样切合今天的实际。

律师莫理逊(Frank Morison)认为耶稣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但不是神。他认为用复活这样喜剧性的童话来结束耶稣的一生是破坏了耶稣的形象。他立志要将耶稣在世的最后几天中的事完全追记下来,以正视听,还耶稣英雄本色。他本打算尽可能删去有关神迹的一切记录,并准备对耶稣复活一事绝口不提。他认为自己是个律师,有足够的判断力,能把耶稣复活这个骗局和迷信揭穿,以便一劳永逸地推倒基督教信仰。可是,他详尽研究的结果,与他的初衷相悖,他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观点,接受了耶稣复活的事实。他的著作《历史性的大审判》(Who Moved the Stone ?)是一本畅销书,第一章的题目是“不愿意被写成的一部书。”

利特尔敦(Lord Lyttslton)是文人兼政治家,曾任英国国会议员和财政部长,他曾追述他与他一个做法官的朋友韦斯特(Gilbert West)一段往事。他俩年轻时都深信《圣经》是一本欺骗人的书,并决意要揭发其中的虚伪。利特尔敦立志找出大数人扫罗从未变成使徒保罗的证据,韦氏则从事印证耶稣不曾复活。他们分头研究了相当长的时期。结果,二人均因竭力找寻证据想推翻基督教信仰,反而在证据面前放弃了偏见,悔改归信了基督。当他们碰面时,都觉得有些腼腆。他们没能按预想的计划因揭发了虚伪而欢呼,却彼此由衷地庆贺认识了神所启示的《圣经》。后来韦氏写了一本书《由历史及考证资料看耶稣基督之复活》(Observations on the History and Evidences of the Resurrection of Jesus Christ)在该书的扉页上,韦氏引用了一句古语:“对真理未曾下过研究工夫者,实不宜信口随意批评。”

孟沃伟(John Warwick Montgomery)1931年出生于纽约州,1952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千康奈尔大学,继而先后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韦登堡大学、芝加哥大学及法国Strasbourg大学获硕士、神学士、哲学博士学位。历任文学、神学和法学教授,著作甚丰。他在《历史与基督教》( History and Christianity)第一章中写道,“在这本书内,笔者准备不厌其烦地再提出这些问题:耶稣是谁?他自称是谁?有何根据?本章与第三章将讨论耶稣的生平、身分及其使命的历史实录,以作为第三、四两章的背景,因为在后两章内,我们将要讨论耶稣基督的神性,他如何从死里复活,以证明他实在是他所自称的那一位。这些讨论的题目难免会引起面红耳赤的争论,因为这关系到人生哲学的检讨与批判。虽然如此,我们乐于与大家一起来思想这些问题,因为笔者在康乃尔大学攻读哲学时,就曾面对这些难题,结果变成了基督徒。诚如剑桥大学教授鲁益师(C.S.Lewis)所说,我是在‘拳打脚踢’满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历史的证据硬拖入主的国度里。从那时起,我对基督教的认识越深,就越觉得其宇宙观实在是完美无瑕,叫人经历越多,就越满足。因此我如今乐于向各位郑重推荐。”

孟沃伟提及的鲁益师于 1898年生于爱尔兰,在一个学院读了一年书以后,全靠自学,在牛津大学首次获得三重学位, 1954年出任剑桥大学教授。他是一个拥有独特恩赐和逻辑头脑的基督徒作家,其作品畅销全球,享誉世界。年轻时,他是一个无神论者。但后来神将他“团团围困”,《圣经》的历史可靠性使他不得不降服在神的面前。他在描述他自己如何抛弃无神论、皈依基督时,有如下自白:“1926年初,我所认得的无神论者中之最顽强者,在我房间内和我对坐烤火。他对我说,福音书的历史性看来十分可靠。‘奇怪得很’,他接着说:‘弗锐瑟(Frazer)笔下那位受死的神,好象真正曾发生过似的。’读者必须先认识我这位朋友(自那次以后,他没有再对基督教表示任何兴趣),才能想象他这句话给我何等非同小可的当头棒喝。我悚然大惊:“倘若这位犬儒中的犬儒,刚硬者中的刚硬者,尚且不能觉得‘安全’,我还有何地可站,难道真的没有逃脱的余地了吗?”“我所最不期望的,是他的无情步伐。可是,它却偏偏临近我。我最惊怕的东西,最后也来临了。就在1929年三月一主日,我在神前跪下祷告,承认他是真神。也许那天夜里,全英伦最勉强不过的悔改,就是我的悔改了。我当时并不觉得这是最光荣重要的事,现在我却认为是了。圣灵居然谦逊地接纳一位象我这样的人。浪子终于脚踏着地回家去了。这个浪子,一个游荡、挣扎、愤恨,还游视每个方向、想逃之夭夭的人,究竟是谁愿意大方地接纳他呢?所以,‘强迫人入教实在被不法之徒滥用得太多了,这使一般人对入教产生误解和拒绝。事实上,这恰好显示神的恩典是多么长阔高深。’”

七、小结——选择

杰出的剑桥大学学者魏思科(Canon Westcott)的话可以作为这一章的小结:“实际上,把所有的证据集合起来,我们大可以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比基督复活有更充分、又更多样的证据。除非你先存成见,认为这一定是假的,不然,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我们认为复活缺乏证据。”

复活的证据是如此充分、确凿,但有的人们不信耶稣的复活,原因何在呢?我个人以为,那些对耶稣复活的事经过深入、详尽的研究、了解后仍不相信复活的人,并不是证据不足使他们不能相信,而是由于理性、意志和道德的原因,他们不愿意相信。(道德层面将在以后的章节里论及)这里只探讨一下有关理性和意志的原因。

有人认为耶稣从死里复活不符合科学,纯属无稽之谈,因而根本不重视复活的证据。这种态度本身恰恰是不合科学的。 R. T. France在《认识主基督》(Jesus the Radical)中指出:“如果你认为,任何凭我们已有的知识,至少在原则上不能用自然科学解释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的话,那么你已经采取了一条不合科学的思想途径,就是在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解释的时候,拒绝证据所清楚指出的结论。”

我们搞自然科学的人都有很多事与愿违的经历。在研究前我们有一套假说、设想,但实验的结果与我们的设想不合,于是我们怀疑结果是否有误。可如果反复实验都得到同样的结果时,我们只好接受这些结果,开始考虑如何修正、甚至推翻我们原先的假设,以合理地解释实验数据。如果仅仅因为不喜欢数据可能引导的结论而置实验数据于不顾,依旧坚持自己的假想,那么,我们就失去了作为一个自然科学家的起码品格。对耶稣的复活一事所应持的态度也是一样的。再说,耶稣死而复活的真伪是无法用自然科学逻辑来验证的。我在第一章已谈到一些关于科学与神的关系(在第五章<现代科学和基督教信仰>中还将详细讨论=。自然科学是研究宇宙的自然规律的,所有的受造之物(包括人类)都须伏在自然律之下。但作为自然律的制定者、维护者的神当然是超越其上的,他可以按他所造的律办事,也可以不按其律行事,这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如果耶稣也受限于死人不能复活的自然律之下,他就不是神而是与我们无异的人了。神自己宣称,‘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创十八14)耶稣也明确地对门徒说过:“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道成肉身的耶稣是人也是神,他有超然的来踪去迹是理所当然的。他的出生顺乎自然,他的成胎却是超然的;他的死是自然的,他的复活却是超然的。正是超自然的童女生子、死而复活充分显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R.T.France还指出,“从雅典的哲学家到今日的世俗思想家,一直有许许多多的人拒绝相信耶稣的确从死里复活。不是因为证据不够(它们已经够明确了),只是对有些人而言,再多再好的证据都无法让他们愿意照着耶稣所要求的,重新调整他们的世界观。”是的,你如果接受了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你就可以接受《圣经》中的一切神迹。你就必能放弃无神论,把神引入这个世界。那么,宇宙就变得有目的、有意义。人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也就有了明确的答案。这样,你就必须彻底地重估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这岂止仅是“调整”而已,简直是大破大立、脱胎换骨!而这正是许多人不能面对的事。认识自己进而否定自己,是十分困难和痛苦的。然而只有修正错误才能把握真理。我们应该有在事实面前降服,在真理面前低头的勇气,应该有按认定的真理重新塑造自己的决心和毅力。无论是科学的追求者还是信仰的探索者,诚实、公允、执着、坚韧都是必备的品格。

一谈及基督教信仰,不少人总是习惯地说:“拿出证据来!”现在看得很清楚,关键并不是基督教信仰缺乏证据,而是我们愿意采用一条比较符合科学的途径,顺着已有的证据去找答案呢,还是固守先入为主的意念,拒绝顺着证据去找答案呢?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我们是愿意自觉地经历痛苦、磨炼而踏上永生之道呢,还是甘心昏昏然、舒舒服服地坠入永远沉沦呢?这是一个将灵性与世俗分开来的基本选择。耶稣一直将这项选择放在我们面前,无人能回避,他一生的所作所为是如此,他的复活尤其如此。

主要参考书目

1. Josh McDowell, Euthenics That Demands a Verdict, 1972.(韩伟等译,《铁证待判》,更新传道会,美国, 1993年。)

2. JOhn R. w. Stott, Basic Christianity, 1958.(胡志伟译,《真理的寻索》,福音证主协会,香港, 1975年。)

3. R. T. France,JesustheRadical,1989.(黄吴期馨译,《认识主基督》,校园书房出版社,台湾, 1990年。)

4.FrankMorison, Who Movedthe Stone, 1962.(胡务实译,《历史性的大审判》,证道出版社, 1980年。)

5.JohnW. Montogomery,History and Christianity, 1965.(陈咏译,《历史与基督教》,校园团契出版社, 1977年。)

6 . C. K. David Watson, My Godis Real.(张妙怡译,《光明的挑战》,证道出版社, 1974年。)

7. Charles F. Pfeiffer,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the Bible1969.(袁戎玉琴译,《死海古卷与圣经》,种籽出版社,1978年。)

8. Charles Colson, Kingdoms in Conflict, 1987.(陈咏译,《当代基督教与政治》,校园书房出版社, 1992年。)

9.周联华著,《新约概论》,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90年。

10.史祈生著,《耶稣十二门徒》,宣道出版社, 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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